1.活动时间:2006年10月1日---2006年12月31日

2.活动产品:RG-S5750s-24GT/12SFP、RG-S2126、RG-S2924G、RG-S2724G、
       RG-S1824GT、RG-S1826T、RG-NBR1000E、RG-NBR2000

3.活动对象:锐捷网络区域B类分销商销售人员、二级网吧行业增值代理商销售人员

4.活动内容:

 Q4网吧方案销售激励产品型号

返利金额

对应积分

 RG-S5750s-24GT/12SFP

150

1500

 RG-S2924G

100

1000

 RG-NBR2000

70

700

 RG-S2724G

40

400

 RG-S2126

15

150

 RG-NBR1000E

15

150

 RG-S1824GT

10

100

 RG-S1826T

5

50

  在活动期间,锐捷网络区域分销商(B类)、二级网吧行业增值代理商向网吧客户销售以上指定产品型号,并提供和最终网吧客户签署的合同,经锐捷网络公司核查无误后,可获得对应积分,换取对应奖品(包含数码产品,商务礼品,笔记本配件,车载用品,网络设备等),每月15日之前在《锐捷星空》及锐捷家园俱乐部公布一次积分成绩。 请点击 Q4网吧方案销售激励积分申请



5.活动流程:

备注:
 ● 确认是锐捷先锋成功注册会员,然后再提交合同。
 ● 同一“锐捷先锋”成功申请的不同项目的奖励积分自动累加在同一账户下。
 ● 不同“锐捷先锋”成功申请的积分只能累加在各自账户下,不允许累加在他人账户下。
 ● 积分申请有效期是以向锐捷网络公司下订单之日起15天内进行积分申请均属有效,超过15天则视为自动放弃积分申请资格,
  不得再进行此次积分的申请。
 ● 指定的产品型号销售到网吧以外的行业不参与此项活动。
 ● 一份合同不可重复计算奖励。
 ● 一级渠道销售给二级渠道的合同不享受积分奖励

6.积分消费流程:
积分消费备注:
 ●  如积分消费分值小于1000分且收货地址与原注册地址相同,则直接通过网站上“兑换礼品”栏目直接进行礼品的选购。
 ●  如积分消费分值大于1000分或收货地址与原注册地址不同,则须将填写完整的《积分消费申请表》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
      010-88571085,进行积分消费申请(积分兑换时系统将指引您完成)。

7.核查方法:合同数据与锐捷网络内部商务系统DRP核对,以实际销售为准。如发现虚假合同,锐捷网络公司有权取消其参与活动
    资格。

8.积分有效期:2006年10月1日-2007年2月28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积分消费资格,积分作废。
以上活动方案解释权在锐捷网络公司。